政务新媒体建设心得体会(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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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新媒体建设心得体会(2022年)

2022-05-26 17:48:17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务新媒体建设心得体会(2022年),供大家参考。

政务新媒体建设心得体会(2022年)

 

 政务新媒体建设心得体会 政务新媒体建设 心得体会 当前,以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移动客户端等为主要形式的政务新媒体层出不穷,呈现“井喷式”发展状态。作为移动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政务新媒体需要更用心、多出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力打造务实高效、阳光便民的新平台新载体。

 全心“为政”,打造一套又专又精的“菜谱”。政务新媒体首先姓“政”,是政务信息服务的新型媒介,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办好政务新媒体,要全心“为政”,明确职能定位,努力打造一套又专又精的“菜谱”。一方面,要做到专心专业专注。高度重视信息发布的严肃性、权威性、准确性,建立明确的工作规范,并指定在编人员专人专岗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同时,要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层层严格把关发布内容。另一方面,要做到精心精细精美。新媒体工作团队肩负的责任很重,工作要求很高,“小编们”需要勇于担当,不断提高专业素养,精心策划、精细运作,向外界展示本单位本部门的精美形象。

 匠心“运营”,烹制一份有颜有料的“大餐”。政务新媒体服务对象是广大党员群众,传播的是党和政府的声音。因此,办好政务新媒体,要匠心“运营”,坚持高标准高要求,全力烹制一份有颜有料的“大餐”。一方面,内容上要有“真材实料”。新媒体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内容上的竞争,要树立内容为王的理念,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丰富素材、提升内涵,切实增强信息的可读性、趣味性和实用性,确保发布的信息干货满满,读者收获多多。另一方面,形式上要能“色香俱全”。政务新媒体日常发布的信息想要吸引眼球、收获铁粉,首先形式上要丰富多彩、与时俱进,多利用视频、动图、H5、音频、表情包等素材,注重色调搭配、配图选择、呈现方式等,让读者感到耳目一新、清新愉悦。犹如一桌美食,“色香俱全”才可让人垂涎欲滴。

 悉心“服务”,收获一个出新出彩的“好评”。强化政务公开、放大信息传播、增强政民互动、提升办事服务是政务新媒体新的功能定位。因此,办好政务新媒体要悉心“服务”,树立用户思维,倾力收获一个出新出彩的“好评”。一方面,要开放互动。不能封闭僵化、自娱自乐,要敞开大门、借势借力。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 导、办事等功能,面对突发事件要能快速反应、对网友诉求要及时回应、为群众办事力求便捷高效。另一方面,要开拓创新。不能墨守成规、止步不前,要不拘一格、推陈出

 新。创新宣传形式,灵活宣传手段,积极探索政民互动新方式,善于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的通知 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政务新媒体是互联网的一种新应用,网络传播力强,社会影响力大,对于各级政府部门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公众、宣传政府工作、正面引导舆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用好用足政务新媒体平台,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7 年底前,全市政府系统县级以上部门和单位政务新媒体开通全覆盖。2018 年底前,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公开平台协同发展,彼此呼应; 建成反应灵敏、响应迅速的贵阳市政府政务新媒体矩阵。2019 年底前,普遍开通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和便民服务功能,受理咨询诉求、意见建议、在线办事,方便公众数据信息查询。2020 年底前,信息发布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形成较大影响力。

 二、建设内容 (一)注册登记。注册认证政务新媒体,应严格遵守《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和《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实名认证,账号名称简洁、直观、规范,头像应鲜明、端庄、文明。政务新媒体开通后,在 5 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厅、市网信办报备。关闭或变更政务新媒体的,原则上提前报备; 紧急关停的,第一时间按程序向市政府办公厅、市网信办报备。

 (二)“四轮”联动。把政务新媒体放在与网站同等重要位置,科学区分网站与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的功能定位,把握传播规律,利用微博快速发布、互动性强和微信定向推送、精准服务的特点,不断拓展和提升服务功能,推进共建共享,形成“四轮”协同发展、功能互补、信息互通、彼此呼应的良好局面。运营多个政务微博或微信的部门,要将相关内容整合到唯一认证的官方政务微博或微信进行公开。

 (三)发布内容。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会议、经济运行、社会发展、重要政务舆情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等动态,尤其是与社会

 公众关系密切的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各类权威信息以及政府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学者的政策解读解释。

 (四)政策解读。注重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和学者等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发布会等方式,深入浅出解疑释惑,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五)舆论引导。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开辟话题栏目,发布新成就、新经验、新亮点,讲好贵阳故事,提升贵阳形象。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敢于发声、澄清事实、疏导情绪、化解矛盾。

 (六)问政理政。密切与公众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政务新媒体在线互动交流,问计、问需、问政于民,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沟通、便民、施政中的价值。面向公众开放微博评论、私信以及微信留言功能,建立网民留言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

 (七)便民服务。整合现有资源,提升服务品质,提高利用率。鼓励政务新媒体开通服务功能,不断探索开设政务办理、信息查询、网上支付、预约排号、在线咨询等综合性业务,为网民出行、购物、就医、旅游、办事等提供移动化服务,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

 (八)平台推广。做好已开通的政务新媒体宣传推介,在本部门网站显著位置添加官方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的二维码等扫码关注、链接方式,在纸质公告、新闻媒体广告、政策明白卡等宣传资料添加政务新媒体二维码关注。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关注“筑之声”政务微博、微信,宣传并带动本地区本部门干部职工积极关注,进一步扩大“筑之声”政务微博、微信的覆盖面。

 三、工作流程 (一)信息采集。重视政务新媒体内容的原创性,主动采集本地区本部门履职产生的政务信息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信息,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完善信息报送机制,保障原创信息质量。转载信息要遵守知识产权相关规定,标注信息来源。同

 时,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明确专人,将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情况等图文动态信息,于每个工作日 12:00 前通过“贵阳政务新媒体”QQ 群(群号:651082290)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区(市、县)政府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 5 条,每月报送图文信息不少于 12 条;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 2 条,每月报送图文信息不少于 8 条。

 (二)编辑创作。根据新媒体信息传播规律和网民阅读习惯进行再加工再创作,提高信息面对公众的贴近性、实用性、易用性。语言简明准确,用语规范亲切,注重语气平和、态度公允,平等对话、互动交流。可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访谈交流等易读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内容可视、可读、可感。

 (三)审核把关。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保密关、舆情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涉及重大政务活动、突发事件以及社会影响面广、敏感性强的信息,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审签后发布。任何政务新媒体均不得参与商业性、盈利性经营活动。对于委托其他单位运营的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要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和检查指导,避免发布不当言论。

 (四)信息发布。区(市、县)政府政务新媒体平台保持每个工作日更新,市政府工作部门政务新媒体平台每周更新不少于 2 次。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协调沟通,制定政务新媒体应急管理预案,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程序及时报告,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处置,平息事态,消除影响。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等,市政府政务新媒体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持续作出权威、正面回应,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务新媒体力争 2 小时内转载,政务微信“订阅号”不得滞后 1 个工作日。

 (五)办理回复。建立政务新媒体留言办理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网友留言。对政务新媒体收集到的网民评论和私信,属于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按程序转办答复; 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说明情况,指明解决途径。办理回复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直接具体、通俗易懂。对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形成网上舆情研判报告,按程序提供给各级领导决策参考。

 四、支撑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看好自己的阵地,管好自己的队伍,确保导向正确、内容健康、服务到位,切实消除政务新媒体“僵尸”“睡眠”等现象,有效解决“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问题。市政府办公厅是市政府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负责协调推进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办公室主管本级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负责推进、指导本辖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夯实队伍建设。建立全市政务新媒体运维保障队伍,落实具体负责政务新媒体工作的处(科)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和上报、网民留言办理、回应社会关切等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面向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建设管理水平和运行维护技巧。鼓励利用服务外包方式,组建政务新媒体运维团队,细化服务外包人员、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要求。

 (三)筑牢安全防线。加强政务新媒体的装备和安全保障能力,明确专人使用政务微博、微信账号,定期更换密码,严禁在公共场所、公用设备或没有安全保障的设备登录政务微博、微信账号,防止账号被攻击、被盗取,发布信息被篡改。非经工作程序,不得擅自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内容,不得泄露公众要求保密的个人信息及诉求事项,不得泄露、扩散可能对个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将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预算中予以统筹保障。政务新媒体建设经费中应安排相应部分,开展必要的网络线上线下扫码关注、宣传推介等活动。

 (五)严格监督考核。按照《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党办发〔2017〕7 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发〔2017〕15 号)等有关要求,将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开设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发布及报送“贵阳政务新媒体”图文信息情况等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全市政务公开考核体系,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通报结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依据之一。加强督查和考核结果运用,对内容长期不更新、信息发布不准确、互动回应不及时、运维管理不规范,在发生重大政务舆情时“失声失语”“雷言雷语”“信谣传谣”引发负面舆情的政务新媒体,通报整改; 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关停;

 引发重大舆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为政务新媒体的运维创造必要的软硬件条件,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已开通政务新媒体的单位,认真填写政务新媒体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前通过省电子政务外网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厅(联系人:陈丽; 联系电话〈传真〉:8798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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