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金融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乡村振兴背景下金融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调查与思考作者:罗浩来源:《管理学家》2021年第19期[摘要]2021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公布,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村振兴背景下金融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供大家参考。
乡村振兴背景下金融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罗浩
来源:《管理学家》2021年第19期
[摘
要]2021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公布,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大力支持。文章以湘潭市为例,在对全市农村金融发展现状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剖析当前金融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金融支持政策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金融;农业;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722(2021)18-0022-03近年来,湘潭市农业综合能力跃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值位居全省第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总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值达到2.8∶1,在全省领先。金融支持力度也稳步增加,2021年上半年全市涉农贷款达到678.61亿元,同比增长17个百分点。但在金融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业风险补偿机制不全、农业保险范围较窄、农村企业财务不规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农能力弱等问题,金融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一、湘潭金融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现状
近年来,湘潭市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国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金融支撑保障作用,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质效,加大金融支持,着力缓解“三农”融资难题,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取得一定成效。
(一)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初步形成
经过近年来的改革发展,全市多层次、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初步建立完善,已形成以农业政策性银行、农商行和村镇银行为主、县域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辅的金融支农组织体系。一是各银行机构开始重新重视县域经济发展,加速回归农村,不少行恢复了原撤销县域分支机构。如工商银行于2018年恢复湘潭县支行,中国银行韶山市支行于2019年成立。二是建立差异化的审批快速办结机制,如农业银行湘潭分行设立了乡村振兴金融部,开辟了绿色通道,对乡村振兴信贷业务要求优先审查,限时办结。三是金融机构农村网点数不断增加,解决了乡镇金融服务点空白问题,培育发展了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率先发展组
建了三家村镇银行,实现全市三县(市)村镇银行的全覆盖。四是积极推动金融干部驻乡(镇)工作,2021年5月,湘潭首位驻乡(镇)金融干部赴雨湖区姜畲镇任职。
(二)涉农信贷投放总量持续增加。2021年5月人民银行湘潭市支行联合4部门出台了《关于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潭银[2021]21号),对银行机构涉农贷款投放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开展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信贷评估工作。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也认真落实金融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着力满足广大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等涉农领域的有效需求,确保涉农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其他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截至2021年6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达到678.61亿元,比年初增加了58.28亿元,同比增长17.3%。同时还积极搭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融资平台,加大了对农业企业的支持,如2021年5月,湘潭县召开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政银企对接会,以湘莲产业为主的共计18个项目签约达16亿元。
(三)涉农金融创新产品更加丰富
近年来,辖内各银行机构认真落实贯彻有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项信贷政策,大力创新林权抵押、担保贷款等一系列的乡村振兴信贷产品,如农业发展银行发挥政策性优势,大力推广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信贷产品,支持了东郊、泉塘、湘潭荷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十园十镇和重点项目;建设银行开发商户E贷、益农贷-油茶贷、益农贷-生猪贷等;农业银行与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合作推出“惠农担-粮食贷”“惠农担-救灾贷”“惠农担-油茶贷”“惠农担-生猪贷”“湘莲贷”等系列产品,有力支持了当地乡村振兴工作。在韶山市,银行机构还根据当地特色,积极创新红色旅游信贷产品,相继推出了“民宿贷”“韶山旅游贷”等产品,特别是2021年7月份,农业银行推出的“韶山红色文旅e贷”,为该行推出的唯一以地名命名的红色旅游信贷产品,有力推动了当地红色旅游产业发展。
(四)农村薄弱环节信贷支持成效明显
在脱贫攻坚战胜利后,银行支持重点向乡村振兴转移的同时,也积极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湘潭市金融产业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已脱贫人口贷款余额持续增长,贷款覆盖面稳步提升。截至2021年6月末,全市金融扶贫贷款余额67.83亿元,同比增长22.2%,其中产业扶贫贷款18.51亿元。自2016年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近5亿元,助力近2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早日脱贫目标。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民生涉农领域的信贷服务,在不同阶段确定春耕备耕、抗旱救灾、促进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供应、菜篮子工程建设等信贷支持重点。
二、金融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基础建设滞后
虽然在政策上已经明确土地经营权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为缓解农業经营主体融资缺乏抵押担保资产的难题开辟了新路,但实际上湘潭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抵押登记、抵押物价值评估和处置等配套措施还比较滞后,导致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无法开展,同时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建设构筑物抵押登记工作也存在障碍,进展缓慢,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还仍然存在。在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大型农机、温室大棚、养殖圈舍、生猪活体等方面的贷款业务中,也因无相关管理部门和有效的抵押物而难以推广。
(二)风险补偿机制不全
一直以来,农业抗风险能力弱、偿还能力低,随之而来的信贷风险也较大,加上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和相关配套措施,导致不少银行机构对涉农企业不敢过多涉及,而现有的信用贷款额度过低,对于需要扩大生产的重点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难以满足资金缺口要求。从湘潭市实际情况看,一是没有针对农业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涉农信贷资产质量不高。二是没有专业的涉农担保机构,只有省农担在湘潭设有四个办事处,整个湘潭地区在保余额不到2亿元,其中湘潭县占比51%,韶山、雨湖、湘乡办事处担保业务来源不足。三是现有担保公司对涉农企业业务的拓展更加谨慎,动力不足。如湘潭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涉农担保额仅占该公司全部担保额的10%左右,加上担保门槛较高,担保公司在担保时要求反担保,这对本就缺乏抵押物的农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三)农业保险范围较窄
湘潭市农业保险以政策性保险为主,承保险种逐渐增多、补偿水平逐步提高,截至目前,共开办14种险种的农业保险。但农业保险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险种不能覆盖涉农生产实际需求,大部分农作物品种未纳入,纳入的品种也存在广度和深度不足的问题,如当前湘潭市育肥猪承保率仅为42%。二是部分险种投保门槛高,如育肥猪保险政策条款有规定,单户饲养数量须在300头以上才有资格投保,而实际上,作为养猪大市,湘潭不少养猪户生产规模都在300头以下,因没有保险,大量的涉农贷款资金长期裸露在自然风险中,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银行无法为其发放贷款。三是商业性农业保险缺乏,设施农业也没有纳入农业保险范围,这就大大缩小了银行支持农业的范围。
(四)农业企业实力不强
一是湘潭市高水平的农业龙头企业数量不多,带动作用不强,农业产业链短,无法发挥产业链核心企业作用,为农业供应链融资的推广运用带来一定障碍。二是财务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混乱,没有聘请专业的会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成本核算,也没有独立建賬和进行会计核算,在日常交易中以现金交易为主。三是目前农业企业和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低,如农业农村部公布的2020年全年平均生猪价格从34.19元/Kg下降到当前不足15元/Kg,湘潭市不少肉食品企业因前期储备肉库存价值的下降带来了较大亏损,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困难。四是市场竞争力不强。涉农企业大多停留在信息服务、技术咨询
及初级产品包装、销售的层面上,缺乏深加工、精加工等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明显不足。
(五)银行机构支农能力弱
目前湘潭市涉农金融支持仍有赖于涉农银行机构,其中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支农的同时,风险资产权重的增加导致银行资本金相对减少,资本充足率有所下降,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构成严重依赖股本金,资本积累速度远低于规模扩张速度,影响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资扩股,如当地不少的村镇银行存贷比高达95%以上。此外,还有部分银行机构县级支行的存贷比不高,甚至低至20%以下,容易造成县域有限的资金外流,使得本已缺乏资金的农村资金筹集更加困难,严重影响到金融支持力度。
三、金融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对策建议
(一)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发挥各方政策合力,盘活农村资产金融价值,积极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抵押登记、抵押物价值评估和处置等配套措施建设,进一步降低国土、农地抵押等手续办理费用,简化审批程序。各地方政府要尽快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具体操作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加快引入第三方仓储企业项目,为各地方特色农产品提供专业仓储服务,便于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在县域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鼓励农业企业在跨境贸易和境外投资中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有效规避企业汇率风险。
(二)积极创新涉农信贷产品
各银行机构要积极探索扩大农业企业可用于贷款抵(质)押的财产范围,如农(副)产品订单、保单、仓单等权利以及农用生产设备、机械、林权等抵(质)押物,大力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创新以冻猪肉等仓单为标的物的仓单质押信贷产品。同时要稳步扩大农户信用贷款额度,加大对农业企业信用贷款的支持力度。加快农业产业链培育,着力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合作社)等模式,将分散的农户集合起来,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不断完善农业产业链,推动农业核心企业供应链融资。
(三)健全涉农风险补偿机制
一是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和省农信担合作,注入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省农信担业务做大做强。二是选出基础条件好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建立园区涉农风险补偿金,撬动涉农信贷资金,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成立专门的涉农担保公司或以现有的融资担保公司为主,切实
为涉农企业提供担保,加大考核力度,要求其涉农担保业务稳步增加。三是推动涉农担保费率下降,县市区财政按照一定比例标准给予担保费补贴,切实降低农业企业融资成本。
(四)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范围
一是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扩大省定农业保险计划规模,满足当地日益增长的农业生产保险需求。二是整合农业专项资金,成立一定比例资金的农业保险扩面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县市区在省定农业保险计划之外扩面的保费金额奖补。三是扩大政策性保险最高保额,如适当提高育肥猪、能繁母猪每头最高保额,尽可能减少保额和农产品实际价值之间差额。四是推广涉农商业保险,发挥好农业保险经济补偿的功能,政府可适当予以保费补贴。四是银保联动,大力推广“信贷+保险”和农业保险保单质押等贷款产品。
(五)完善涉农信贷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金融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加强政府与银行的联动,定期研究调度,推动农村金融工作开展。二是制定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具体指标及考核内容,将各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的金融支持考核结果作为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增加法人金融机构资本金。各县市(区)政府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注入资本金,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或者积极推荐引入民营企业的资本入股,扩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规模,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的能力。四是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给予县支行更大的权限,简化审核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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