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1 第七条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保险福利; (五)职业培训; (六)劳动安全卫生; (七)女职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3篇,供大家参考。
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1
第七条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保险福利;
(五)职业培训;
(六)劳动安全卫生;
(七)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八)职工下岗及经济性裁减人员的条件和程序;
(九)集体合同的期限;
(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认为应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双方可以根据实际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或单项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
第九条签订集体合同必须经过集体协商。
集体协商是企业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代表,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事项,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商谈的行为。
第十条集体协商代表每方为3-10名,双方人数对等,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第十一条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由工会确定,并经职工*或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确认,首席代表由工会*担任或由工会*委托职工协商代表担任。委托他人的,应签署委托书。
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由职工或上一级工会组织、指导职工推举产生,并须得到企业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企业有女职工的,职工协商代表中应有女代表。
企业一方协商代表由企业从经营管理人员中确定,其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或委托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委托他人的,应签署委托书。
第十二条职工与企业双方均有权提出签订集体合同的要求。已建立工会的企业,一方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另一方应在15日内用书面形式作出回应;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一方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另一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回应。
第十三条企业应保证职工协商代表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时间。
职工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具有《劳动法》规定的有关情形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不得对协商代表进行打击报复。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协商代表有保留工作的优先权。
第十四条集体协商双方代表均有义务向对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涉及国家保密规定和商业秘密的,双方均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五条经集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工*或全体职工讨论,并获得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未获通过的草案,由双方重新协商修改后,再次提交职工*或全体职工讨论表决。
职工*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应由集体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签字。
第十六条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或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情况时,经双方同意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恢复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企业应在集体合同签字后7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报送对该企业行使劳动管理权的劳动行政部门。企业工会同时报上一级工会。
第十九条劳动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集体协商双方代表资格、集体协商程序、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审核。
劳动行政部门须在15日内将集体合同的审核结果告知申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该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合同双方应进行修改,重新报送。
第二十条依法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2
第二十一条集体合同不因双方首席代表的"变动而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条在集体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一)由于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
(二)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三)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
(四)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
第二十三条变更、解除集体合同,按照本条例规定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集体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该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五条集体合同期满前,双方应提前3个月经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3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一方提出签订集体合同的要求,另一方未按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和形式作出回应的;
(二)在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所需资料的;
(三)企业不当变更或解除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的;
(四)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相抵触的;
(五)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
第三十五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集体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除应继续履行集体合同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企业违反集体合同规定,延长劳动时间、克扣或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中有关职工下岗和经济性裁减人员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集体合同双方在集体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时,损害国家利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三十九条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协调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或审核集体合同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给予其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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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3篇(扩展1)
——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全文3篇
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全文1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公示招聘简章,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押金或者其他财物。
第七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健康状况、工作经历、知识技能等基本情况,核对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或者提供。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除依法公开的内容外,未经劳动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其个人信息。
第八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前款所称用工之日,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 劳动合同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双方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但约定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再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视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内部退养协议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存续,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内部退养协议约定。
第十三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也可以由原用人单位缴纳。
第十四条 招用劳动者从事井下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井下工作的要求,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也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自行制定劳动合同文本。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1份,用人单位不得代劳动者保管。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全文2
第二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也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自行撤离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时间,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天的24时为准。
第二十八条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仍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支付其经济补偿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条 劳动者在本单位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经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被鉴定为1级至4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其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二)被鉴定为5级、6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劳动者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被鉴定为7级至10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结清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生活费以及拖欠的其他费用,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归还用人单位的生产工具、技术资料等,结清所欠债务。
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全文3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集体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以及女职工、残疾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并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1至3年。
第三十三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履行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务派遣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用工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三)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
(四)派遣期限;
(五)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服务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六)劳动安全卫生;
(七)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
(八)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自劳务派遣协议订立之日起15日内,报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实施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可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口头协议,后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口头协议不得影响先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口头协议的履行。
第三十七条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以及年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当事人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协议,就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事项进行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3篇(扩展2)
——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3篇
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1
第十五条 集体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职业技能培训;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七)劳动安全卫生;
(八)经济性裁员的程序和条件;
(九)劳动纪律;
(十)合同期限;
(十一)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
(十二)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
(十四)违约责任;
(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双方可以就前款中部分内容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年。
第十七条 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获通过;未获通过的草案,由双方代表重新协商修改后,再次提交职工*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表决。
表决通过的集体合同,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十八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企业应当在七日内将集体合同及附件报送企业工商登记机关的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登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生效后,企业应当在七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
企业工会应当在七日内将生效的集体合同报送上一级工会。
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2
第十九条 在集体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以下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一)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条款不能履行的;
(三)企业合并、分立、破产、解散等,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提出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要求的一方,应当提供相关依据。
集体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企业应当在七日内报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解除集体合同的,企业应当在七日内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集体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者解除的,企业工会应当在七日内书面报告上一级工会。
第二十条 在集体合同有效期内,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集体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集体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该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 集体合同期满前,双方应当提前六十日协商续订集体合同。
续订集体合同按本条例签订合同的程序规定办理。
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3
第二十九条 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不为职工协商代表支付工资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解除职工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赔偿职工协商代表损失;拒不改正的,责令给予职工协商代表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并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 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处以二万元以上罚款的,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第三十一条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集体合同行政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3篇(扩展3)
——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菁华1篇)
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合同1
______ 年度
企业名称: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会(全体职工)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标准。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 企业实行______
等多种工资制度。经协商,具体的适用范围为:
(一)岗位工资制,适用于______;
(二)年薪制,适用于______;
(三)______工资制,适用于______;
(四)______工资制,适用于______。
第四条 按照我省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在实现当年职工大会或者职工*确定的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前提下,本年度企业工资总额比上年增长(或降低)______%,达到
______万元;在岗职工*均工资比上年增长(或降低)______%,达到______元。
第五条 企业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企业实际,提出方案,与工会(职工代表)*等协商制定、修改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劳动定额标准要确保在同等劳动条件下,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
第六条 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元(不低于省*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试用期职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下情况的支付标准为:
(一)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支付职工工资的具体标准为:______;
(二)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企业支付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支付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的标准为:______;
(四)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管理制度执行;
(五)职工待岗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生活费标准为:______
______;
(六)职工内退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生活费标准为:______
______。
(七)企业与职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企业暂停支付职工工资。
第九条 企业依法安排职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另外支付职工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职工,加班工资计发办法按晋劳社厅发〔20XX〕25号执行。
日工资标准=职工月工资÷
小时工资标准=职工月工资÷174
第十条 企业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企业每月______日(遇节假日、休息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法定货币形式直接(或者通过银行)支付职工工资、生活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个人工资清单。
第十二条 企业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办法: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
(四)本地区或同行业职工*均工资水*发生较大变化的;
(五)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职工实际工资较大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七日内由企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三)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因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等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均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讨论通过。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七日内,企业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自通过审查之日起生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双方协商代表应对有异议的事项进行协商,修改合同文本后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本合同正式文本。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等协商过程、职工大会或者职工*通过情况(附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及其它。
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 职工首席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审查单位(盖章):
协议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协商签订相关情况
一、协商代表名单
姓 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企企业方代表
职职工方代表
二、协商代表的产生
三、*等协商过程
四、职工大会或者职工*通过情况
五、其它
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3篇(扩展4)
——山西省高考作文3篇
山西省高考作文1
当“呱呱”坠地的那一刻,上天就注定了的人生路程,在这段路程中,我们会遇到许多的艰难险阻。这些就像阻碍我们迈过的门槛一样,只有我们用力跨越它,才能克服它。小的时候,每回出去玩,经过门槛,都会渺视它,骄傲迈起步子跨过了它。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成长,看到门槛,还像小时候那样骄傲的跨过去,但是,却是一声惨叫,重重的摔倒在地上,转头望去,看见门槛就像一堵高墙一样,不再像小时候的门槛,那样的矮小。我们这时也许会感到前所未有的挫败感会哭泣,会想要放弃,但是,回望去,走的路已渺茫,看不清楚了,我们忽然间觉得自己好孤独,好无助。
长大后才知道自己要迈过的门坎会很多很多,刚入小学时,面临生疏环境,左顾右盼,不知道如何是好,似乎那是横在自己面前难以逾越的一道坎,曾经想过逃学,曾经想过不交作业,好在家长老师很耐心很理解,用他们的宽容帮我迈过了那道坎。
现在坐在高二教室里,不经意间自己快要成高考生了,作业成堆,真想找地方给自己放长假。要是不长大多好呀,要是有人帮我考试多好呀…….一阵寒风吹来,我不禁打了哆嗦,刹时从幻想中醒了过来:人呀,一切都要靠自己,也只能靠自己,要想生存于世,就必须敢于跨过每一个门槛。
想一想爱迪生,他不就是一个不怕门砍的榜样么?为了在火车上进行自己的试验,结果因车厢失火而被人扇了一巴掌,造成耳聋,这无疑给他*添了一道生理残疾的门槛,但爱迪生并没有放弃,而是坚持自己理想,克服试验中的种种困难,包括一些人的鄙视,终于在1000多次试验后,成功发明了电灯泡。还有张海迪并没有因自己的残疾而绝望,而是笑着面对生活,出版了自己的书,成为一代楷模。
比起这些生理上横了一道门槛的人,我应是很幸运了。面对学习中的各种痛苦和挫折,这样的坎一定要跨过,也一定能跨过。伟大的科学家伽利略发现不同重量的物体重力是一样的,在当时很多人批评他,讥讽他,给它设置了一道道坎。但伽利略不顾这些,毅然在比萨斜塔上进行试验,最终证明了不同重量的物体重力是一样的,进而推翻了前面的理论。他跨过了人为的门槛,并以此向世人提供了自由落体理论。
可见,许多人在一生中,都会或多或少遇到不同的挫折门槛,他们对待这些“门槛”,并没有惧怕,退却。而是勇敢的面对,勇敢的跨越这重重挫折。最终走向成功大门,就像歌词上说的“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所以,我们一定要坚强,勇敢的面对挫折。现在高考就是我们要越过的一道门槛,我们一定要脚踏实地,好好学习,克服学习中一个个小门槛,再去跨越高考这一大门槛。
山西省高考作文2
孤月,凄风,狗吠,狼嚎
在那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不安和恐惧漫上了我的心头,缠绕在我瑟瑟发抖的身旁。我相信,无论是谁,在经历了那样的一个夜晚以后,都会变得勇敢。
——题记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野蛮女生,跟谁都有说有笑,很谈的开。可是你别看外表大大咧咧、貌似天不怕地不怕的我,实际上是一个胆小如鼠的胆小鬼。
真的,不怕你笑话,到现在,我还会在做了噩梦以后跑到爸爸妈妈的房间里和他们一起睡。晚上睡觉时,哪怕听见一点儿风吹草动,我都不会再一个人睡。
为了我这个胆小的毛病,爸爸老妈可谓是煞费了苦心,可到最后,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最后,爸爸老妈请来了家中的一员大将——我的爷爷,俗话说:姜,还是老的辣嘛,于是,帮我练胆的重任,就交到了爷爷的身上。
开始几天,我对爷爷充溢了戒心,时刻小心翼翼的注视着爷爷的一举一动,因为我就怕爷爷会在我不注意的时候突然跳出来吓我一大跳,那我的小心脏可非得给吓出个好歹来不成。可是后来,我发现爷爷并没有什么异常举动,对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关心与疼爱,难不成?爷爷,把帮我练胆的事忘了?
直到有一天……
临近黄昏时,爷爷突然对我说:“晨晨,你帮爷爷到后山上去取一封鸡毛信,好不好?”我踌躇了:天都快黑了,爷爷又不是不知道我胆小,为什么还要我……我本想推辞,但看到爷爷那着急的神情,我一咬牙,一跺脚,哎,算了,为了爷爷,我豁出去了!
于是,我和姐姐带着手电筒动身了,到了后山,在一个桥洞底下果真发现了一封插着鸡毛的信件,我高兴的对姐姐说:“姐姐,走……”咦?人呢?我转身没望见姐姐,心里一阵恐慌,我吓得大喊,就在这时,一个白影“嗖”的一声从我面前飞过,我尖叫一声,连连后退,慌忙中用手电筒照了一下,呼,原来是张白纸,我这才松了一口气,摸摸额头,全是冷汗,我在原地愣了半天:刚才真是太惊险了,可归根结底,还是我自身吓自身,世上本没有鬼,只是怕的人多了,就发生了幻想,那些个所谓关于鬼的故事,全都是虚构出来的,想到这,我不由大胆起来,举起手电筒,大步流星的往前走去,这时,周围突然亮了起来,我扭头一看,是爷爷和姐姐,原来为了帮我练胆,爷爷一直陪着我,这么冷的天,爷爷又上了年纪,唉,可真难为他老人家了,想到这,我猛的一头扎进了爷爷的怀里……
经过了那次“练胆”事件,我变得勇敢起来,这一切,可都是爷爷的功劳,我感谢我的爷爷,是他让我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天不怕地不怕!
山西省高考作文3
再度来到儿时的那条大河边,岸堤依旧是那么光滑,只是旁边缠绕了好些水草,那早时令我们这帮孩子欣喜若狂的虾也不知隐匿到什么地方去了,以致也没再露过面;加上*被推土机推倒的房屋,一切都显得甚是凄凉,我甚至预感:童年简单的快乐即将逝去,连同我的记忆,虽然我始终坚信它在我的思想中是多么坚不可摧!
在那荷花盛情怒放的时候,紫薇花也在枝头矫情开放,恬静的春总是抵不过热情洋溢的夏,终于在轮回中退居第二。不管那时是上小学还是上幼儿园,每到暑假总会去外婆那儿住上段日子,因为那里有一条我最爱的河。
要说那是条河,没有把她贬低,只是她要比普通的河宽上几倍,但对岸却只要一望就不会出你的视线,所以我就姑且把她看作是一条大河。
盛夏,虽然天热,但毕竟是一群无知而又好玩的儿童,于是总爱在午后,在被大人哄着、逼着要睡觉时,自己便假装小睡,而大人们不知是自己本身就困还是被自己哄困了,便也迷迷糊糊睡去,这时就是我们“出洞”的好时候,几个小孩子悄悄结伴来到大河边,毕竟胆子还很小就坐在堤岸上,双脚浸泡在水里,两边有树木遮挡便也觉得甚是惬意。那个时候的大河早已将自己的形象深深植入我们的心中:澄澈、恬静、清凉、温顺。
太阳当空照的时候,家长们张着惺忪的睡眼把我们从大河边抓回,那架势似乎吃得下十头牛。“说了大河边危险。”“我问你,万一掉下去了怎么办?”……到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就把“落水怪”搬出来,可我们依旧我行我素。
烈日下的大河,如一滴甘露,驱散了幼年心头的灼热,在那只有蝉鸣的午后,为空气洒上清凉的甘露。
傍晚之时,大河边也沸腾了,被阳光灼了一天的人们开始寻找释放。于是大河便默默付出,任凭人们在水中如何嬉戏,始终都不会掀起任何大浪,她一如既往地安静着,安静着……
那时的我们便觉得她是一个宝库,用她广博的胸怀接纳着我们:我们钓虾、抓小鱼、摸堤岸边的螺蛳……一个个都忙得不亦乐乎,早已忘了自己已经洗好了澡,回去还有一顿臭骂等着呢!她依旧那么安静,微微泛起的涟漪,像东方女性泛起浅浅的笑,那么雅致、含蓄、却又那么精致、可人。*的杨柳和着缕缕微风翩翩起舞,婀娜的身躯在杨柳的点缀下便更显其丰姿了。
于是,大河在我的记忆中疯长。
……
时过境迁,那澄澈的水现已污秽不堪,罪恶的双手伸向了大河,我的大河,连同我的记忆被连根拔起!我伤心,为自己,也为大河,现在她已随我的成长而苍老,却要负载更多的伤痛??大河!
大河,我自始至终爱着的大河!
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3篇(扩展5)
——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3篇
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1
第六条 集体协商由企业和职工方分别推举代表具体进行。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确定,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
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工会组织职工民主推选产生(女职工委员会应有代表参加),首席代表由工会*担任;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职工方协商代表以及首席代表由职工民主推选,并须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集体协商双方代表人数对等,每方三至十人;代表资格不得重复;代表任期与集体合同期限相同。
第七条 集体协商双方都有权提出协商的要求。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对方应当在十五日内予以答复。提出协商要求和作出答复,应当使用书面形式。
集体协商双方应当如实向对方提供协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保密或者属于企业商业秘密的,不得泄露。
第八条 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协商记录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
首席代表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其书面委托一名本方协商代表代理。
第九条 集体协商可以就达成一致意见的单项、多项或者所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出现事先未预料的情况时,经双方同意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恢复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但中止时间不得超过六十天。
第十条 企业应当保证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必要工作时间和其间工资、待遇不受影响。
集体协商代表在任期内,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期内的集体协商代表,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至集体协商代表任期届满。
企业经济性裁员时,不得裁减任期内的集体协商代表。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职工方协商代表以及首席代表的更换,须征得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2
第二十条 企业和职工可以通过区域、行业的企业组织和工会组织进行区域、行业集体协商,签订区域、行业集体合同。
企业方的协商主体为区域、行业的企业联合会,也可以是区域、行业内企业委托的代表。
职工方协商主体为区域、行业的工会联合会或者联合基层工会。
双方首席代表由其各自确定。
第二十一条 区域、行业集体合同应当明确适用主体,体现区域、行业劳动关系特点。
区域、行业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征求集体合同适用范围内的企业和职工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区域、行业集体合同的协商签订、报送以及生效公布等,参照本规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区域、行业集体合同适用范围内的企业,又单独签订企业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的标准不得低于区域、行业集体合同的规定。
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3
第二十四条 解决集体合同争议,应当坚持合法、公正和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自决定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处理完毕。争议复杂或者遇影响处理的其他客观原因需要延期时,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争议,应当会同同级工会、企业家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共同进行。
第二十六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3篇(扩展6)
——山西省棉花定购合同 (菁华2篇)
山西省棉花定购合同1
供方(甲方):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现行收购棉花政策,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定购的棉花名称:_________;品级: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价款:_________元。
第二条 交货方式
甲方自行送货;
交货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交货地点:_________;
货到即收,随到随收。
第三条 验收方法按照交货的时间与地点(收购站),取样验收。
第四条 预付款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不超过预购货总金额的25%)。
第五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交货之日即结算,以下两种方式由甲方自愿选择:(1)当面交付现金;(2)通过银行转帐。
第六条 乙方每收购_________公斤皮棉按*价奖售标准化肥_________市斤给甲方,边收购边兑现。
第七条 乙方收购籽棉,根据甲方的意愿,按国家政策规定返售棉籽_________市斤(或棉油_________市斤、棉饼_________市斤)。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定购的数量、品种、品级交售,应向乙方偿付两倍的预购定金(按未交售部分)和少交部分的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售,每逾期_________天,应向乙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拒收甲方按合同交售的棉花,应赔偿甲方的运输费用,并向甲方偿付拒收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国家规定标准依质论价,压级压价,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并偿付压价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奖售标准化肥和返售棉籽,甲方可以拒绝交售定购棉花,或由乙方按_________办法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方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棉花欠收,确实无力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乙方因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原因,确实无力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由法院判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山西省棉花定购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豆类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
豆类品种
等级
单位
数量
包装
价格/保护价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第二条质量要求:豆子应达到国家相应标准,且无破损豆、霉烂豆、虫豆、异色豆,杂质不得超过_____%,水分含量应在_____%以内,超出部分按比例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_______%;不成熟豆在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是 □否提供豆种及一次性封闭除草农药,价格为_______元/亩,合计:_______元,价款□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 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豆类种植,并确保豆子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五条交(提)货及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双方凭收购凭证现金结算,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交付的豆子不符合约定要求或掺入其他品种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验收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故意不交付豆子或擅自将豆子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甲方提供的豆种、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豆子的,应按照每亩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
第八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种植方(签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3篇(扩展7)
——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菁华1篇)
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合同1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
企业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业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总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业行政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会职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吉林省集体合同暂行办法》、《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乙双方按照*工资分配政策,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等协商,合理确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办法、职工年度*均工资水*及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保险福利待遇等内容。
(一)职工年度*均工资水*及增长(下降)幅度:根据*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本企业劳动生产率、经营状况等因素,经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均工资为________元,比上年增长(下降)______%。其中,普通职工*均工资比上年增长(下降)_____%。
(二)工资分配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险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企业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 本合同文本为双方协商后形成,并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经职工*(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甲方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自通过审查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约。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5日内,由甲方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以书面形式向职工进行公布。
第八条 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______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
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双方集体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
(二)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三)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20日内进行协商。
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10日内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十二条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按照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第十三条 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根据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为保证本合同得到全面落实,双方应当联合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在合同期内就集体合同的贯彻情况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协商处理,每半年向职工*或职工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七条 本合同应当包含以下附件: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等协商的过程、职工*或者职工大会通过的情况(附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和决议以及其它有关材料。
企业工资分配方案、工资支付办法、保险福利待遇等也可以作为附件。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上级工会和主管税务部门备案。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3篇(扩展8)
——山西省煤矿购销合同 (菁华1篇)
山西省煤矿购销合同1
需方编号: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设备
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要求
交货期
合同
价格
单价:
合同
交货期
总价:
主辅机型号规格
需方
供方
订货单位
供货单位
单项工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代表人
邮政编码
代表人
电报
电话
电报
电话
结算银行
及帐号
结算银行
及帐号
-
运输方式
交货
方式
供方
到站
整车:
零担:
防爆检验合格证号:
验收方法及期限:
运杂费用承担:
包装要求及费用承担:
交(提)货
地点
需方
结算方式
违约责任
选择
供货
厂家
记事: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鉴(公)证 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另附,本合同附件__份
此合同一式___份,供方____份,需方___份,鉴(公)证机关__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
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3篇(扩展9)
——山西省蔬菜买卖合同 (菁华1篇)
山西省蔬菜买卖合同1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
买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蔬菜的基本情况
编号
品种
规格
产地
商标
数量
(公斤)
交货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附页或加项)
第二条 价格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项执行:
(1)价格按交(提)货日同品种蔬菜市场价格上浮 %执行。
(2)双方约定价格: 元/公斤。
价格不得低于保护价 元/公斤。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项执行:
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定金 元;卖方交货后,买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买方付款后,卖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合同签订后,买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卖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其他方式: 。
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项执行:
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卖方于 年 月 日送货到指定地点 ,运费 元由 方承担。
买方于 年 月 日到指定地点 提货。
其他方式: 。
第五条 质量标准
□有机食品标准□绿色食品标准□无公害食品标准□重庆市无公害蔬菜质量标准□约定标准 。
第六条 验收
买方应在蔬菜交付当日对蔬菜进行验收(农药残留的检测除外),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卖方。
买方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且卖方无异议的,买方可予以销毁。卖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以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
其他验收内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交付的蔬菜不符合第一、五条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补足数量、换货或退货;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卖方应予赔偿。
一方迟延交货或支付货款的,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其他违约责任 。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卖方(章): 买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3篇(扩展10)
——山西省高考政策
山西省高考政策1
017年高考除浙江、上海因实行改革变化较大外,全国其他地区保持稳定,考试模式仍与2016年保持一致。以下是学优网搜索整理的关于2017山西省高考大纲及最新高考政策解读,供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学优考试网!
2017年语文高考纲变化与解读
【修订内容】
更注重体现语文学科的基础性和综合性,优化考查内容,调整选考模块,全面考查语文能力和人文素养。
1.能力目标设计学科化,注重考查更高层级的思维能力,如鉴赏评价能力。
2.适度增加阅读量,考查信息时代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的快速阅读能力和信息筛选处理能力。
3.现行学优网纲规定的2个选考模块分别为“文学类文本阅读”和“实用类文本阅读”,要求学生从两道选考题中选择1道作答,修订后的学优网纲取消选考模式,将“文学类文本阅读”和“实用类文本阅读”均作为必考内容。
4.在“古诗文阅读”部分增加“了解并掌握常见的古代文化常识”的考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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